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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5 08:57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奇异果体育、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营消费电子整机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智能硬件领域垂直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声产品、智能可穿戴、智能门锁、健康电器等四大系列,是上述细分市场的主流供应商。公司密切关注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消费趋势,提前布局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拓宽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和产品体系,以研发驱动企业发展。

  电声产品领域,公司以无线音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突破口,持续提升在消费类音箱、智能家居与语音交互、物联网等应用市场的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根据电声产品不同国家或地区竞争程度、消费层次和市场潜力的差异性,采取ODM与OBM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形态分为无线蓝牙音箱、智能语音音箱、Soundbar、便携式储能音箱等,主要客户包括WalMart、Yandex、Amazon、Logitech、Creative、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较早进入智能音箱行业奇异果体育,与主流智能音箱品牌商如阿里巴巴、Yandex、华为、荣耀、百度均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Yandex合作的智能音箱在俄罗斯市场连续多年位列销量榜首。

  智能穿戴设备领域,公司围绕运动识别及心率、血氧、血压等生命体征连续检测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聚焦于中高端户外运动、健身房以及健康医疗监护场景,致力于和全球知名企业合作开发前沿且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主要产品形态分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心率腕带、血压手环等,主要客户包括Philips、Decathlon、Wahoo、OTF、Aktiia、Keep、华为、库觅等。

  智能门锁领域,公司自2018年布局智能锁,通过投资控股“罗曼斯”自主品牌进行销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奋达智能家居,致力于智能锁等智能家居领域的技术、奇异果体育产品和内容整合的研发、制造、销售,以JDM和ODM模式为客户提供高端优质的智能锁产品及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与服务。公司已取得多家智能家居企业、安防企业、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等合格供应商资格,助力其构建智能家居生态链。

  健康电器领域,公司主要专注于美容美发电器专业产品市场,围绕客户“安全、高效、时尚”的消费诉求,持续进行产品创新,奇异果体育引领美发产品市场的消费潮流。主要产品形态分为直发器、卷发器、电吹风、风梳等,主要客户有Farouk System、HOT、Philips网站建设、GHD、Panasonic、TESCOM等业内知名企业,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公司美发电器出口额一直名列前茅。在自主品牌方面,依托与国际大客户多年合作过程中积累的研发、制造、外观创新、品质等方面能力,公司于2019年创立“乐程式”品牌,主要通过抖音直播、网红带货、网上商城等新兴渠道进行销售,多款产品成为电商平台美发电器类的热销爆款。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企业500强、深圳500强企业等荣誉,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23〕283号),并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司依据上述文件及自查中发现的其他前期会计差错,对2021年度、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具体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报表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将对上述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房屋租赁、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30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奋、肖韵、肖晓及关联监事王乃奎均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说明:上述8,300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4.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

  4.经营范围:学历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航空服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商务、计算机平面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动漫与游戏制作、市场营销、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事务、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网站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艺术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技术、商务英语)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董事肖奋、肖韵、肖晓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其他组织。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5厂房101、201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图形转移设备及其自动化系统的研发、销售、上门安装及维修、技术咨询;设备及材料配件的销售;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光电显示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和零配件的研发、组装和销售;提供精密图形转移设备及其自动化系统、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光电显示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租赁;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图形转移设备及其自动化系统的生产。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上网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职业中介活动;住宿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服装服饰零售;缝纫修补服务;鞋和皮革修理;箱包修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钟表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乐器零配件销售;乐器零售;乐器维修、调试;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打字复印;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餐饮管理;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外卖递送服务;食品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新安三路一巷51号宝安外贸工业区厂房2栋308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奇异果体育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等领域内的产品开发、设计与购销,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检测设备、医疗器械及相关软件的设计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档案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仅包括常温贮存的体外诊断试剂)。

  6.经查询,深圳市长桑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本次交易影响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深圳市长桑技术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并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销售货款。

  公司房屋租赁、销售商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23〕28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中的要求、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以及公司在自查整改中发现的其他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将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同时,经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就控股股东肖奋先生以注销其持有的股份完成对富诚达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差额的补足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并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调整。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科目;涉及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的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科目;涉及2023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科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相关方就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100%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支付条款作出了实质调整,对相关费用作进一步明确,构成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决定书》,并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整改报告》,依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事项对2021年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2、公司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具体内容为: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在本次专项整改自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2022年第三季度销售一批多媒体音箱至境外,由于公司采购的该批国产芯片出现行业普遍性问题,在IC设计上存在缺陷导致机械应力产生,引起芯片工作异常而造成播放过程中出现断电无声、无灯光,自动关机等现象,导致销售退回,销售退回时间主要集中在2023年1月至4月,公司收到退货时冲减收到退货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和其他相关费用科目调整,未对此批属于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销售退回进行2022年度相应的报表科目调整。

  2022年12月22日至31日,公司出口销售一批美发电器至境外,并于当月确认收入,但此批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于2023年1月完成。公司对此笔收入的确认属于提前确认收入,影响相应的报表科目。

  3、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于2023年7月通过注销其持有的19,261,744股股份,完成了对富诚达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差额的补足,公司将该事项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经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就该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更正,调整后计入资本公积,并对2023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更正具体如下:

  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调减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调增相应的营业外支出57,778,685.08元,调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调增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1,733,360.55元,调减预计负债及调减对应的营业外支出6,000,000.00元,调增对应的当期损益产生的未弥补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调减相应的所得税费用7,766,802.76元,调减坏账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调增相应的所得税费用260,004.08元,调减净利润42,538,52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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